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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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259/202106-0003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9 发布日期: 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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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9
发布日期: 2021-06-09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 15:39 来源: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市、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要点》已经2021年4月28日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30日

 

 

 

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加快提升综合执法水平,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重点,通过举办交通大讲堂、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广泛学习、宣传、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全行业党员干部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指导破解法治交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2.统筹谋划法治交通建设。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照中央和部、省法治建设要求,结合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三方评估结果,制定未来五年深化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新时期法治交通建设工作。

  3.完善法治交通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职责指引清单》。加强法治督查,建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要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重点督办等制度,推动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用权等纳入党委(党组)巡察范围,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探索建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制度。

 二、继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夯实法治交通建设基础

  4.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聚焦行业发展重难热点,找准摸清立法需求,加强“十四五”地方立法项目储备。根据交通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立改废进程,积极做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修订工作。配合省人大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和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深入开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办法》的调研论证,力争提前上报。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适应城市管理需要,切实制定管用之法、为民之法。

  5.健全行业治理制度体系。以“1+5+1+X”内部运行机制为基础,着力强化配套制度建设,重塑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交通强省建设保障机制,健全投融资和要素保障机制,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强交通运输应急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将交通运输常态化防控工作始终纳入法治化轨道。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系统构建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建设智慧交通,构建行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印发、统一公布)管理,实现全覆盖。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法治决定备案审查工作。按照要求,开展涉及与民法典、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等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法制统一。已经列入修订计划的厅发规范性文件,抓紧启动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及时清理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7.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坚持依法规范权力运行,以清单定职责、明边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等各项既有权力清单,配合做好安徽自贸试验区赋权清单编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以及公益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行政辅助事项实施清单,加快构建权责统一、衔接高效的清单制度体系。

  8.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合法合规性审查全覆盖机制,切实履行好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研究等程序。拓展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对涉及特定利益群体的,认真听取行业民营企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提高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复议诉讼案件中审查审核的参与度。

  9.注重加强放管结合。依法下放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等一批高频便民、基层能够有效承接且利于行业监管的省级权力事项,明确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继续巩固“信用交通省”创建成效,加快信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扎实做好“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和规范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行业市场环境。

  10.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巩固“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成效,深化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场景应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积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配合做好数据共享工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继续加强各级交通政务服务窗口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四、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11.建立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实行精准调度,督促指导少数市县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实质性到位。在前期督促调度少数市县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实质性到位的基础上,加快建立综合执法机构上下联动机制,完善跨省、跨区域联合治超等重大执法机制。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成效,制定出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公益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抄送、案件移送等执法协作制度。开展长三角区域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协作,探索推进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重点做好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检察建议书整改落实工作。  

  12.做好综合执法保障。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配合财政、司法等部门,尽快统一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服装、执法标识。出台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的相关规定,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环境。加强综合执法经费保障和装备配备,积极推进基层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练好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

  13.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上线部省共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二期),推广应用非现场执法等科技执法手段,加强综合执法人员管理、培训、考试线上场景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积极推动与沪苏浙率先实现执法信息数据共享,加快融入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数据“一张网”。

  14.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部署启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分级分批组织新组建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技能大赛和大比武活动。探索推行执法人员执法质效考评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五、强化制约监督,着力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行使

  15.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及时做好“互联网+监督”“省长热线”等网络留言事项办理,依法及时回应群众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16.注重加强内部监督。针对综合执法改革后复议应诉案件量增长的态势,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推进行政复议结果公开。规范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程序,加强个案监督,深入推进以案释法。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机制,强化层级监督。加强“12328”服务监督电话值班值守和投诉事项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7.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加强行业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矛盾纠纷。加强对基层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开展行政裁决试点,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争议。积极运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交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民事纠纷。夯实信访办理属地部门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信访诉求法定途径解决,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置行业改革、新老业态等领域的矛盾风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行业环境。

  18.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依法、及时、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加强法治思维培树,扎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队伍建设

  19.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印发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以及新修订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能力。积极运用“两微一端”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民法典知识竞赛,编制法治建设典型案例,推行柔性执法,推进普法品牌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行业法治氛围。

  20.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法治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法律专业人才,调整配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制人员力量。加强理想信念和党史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升履职本领和基础。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和经费保障,办好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师资力量和法制科长培训班。大力培育公职律师,加快建立以法制工作机构为主体、公职律师、专职律师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