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107-00074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报 文号: 旌住建〔2021〕97号
生成日期: 2021-07-02 发布日期: 2021-07-02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107-00074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报
文号: 旌住建〔2021〕97号
生成日期: 2021-07-02
发布日期: 2021-07-02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02 10:07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实施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做好建筑工地防汛排涝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县市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管函〔2021121号)等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于202161日至616日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执法检查共检查15个在建工程,下发《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6份,排查质量安全隐患454处,其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412条。对发现的违规行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情况表明,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基本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基本得到落实,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态势平稳,未发现黑恶势力存在,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

1.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个别项目现场业主代表无打卡考勤记录;
   2.
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部分项目总监、监理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无打卡考勤记录;部分项目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部分项目农民工工资资料整理不规范。
 
(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
   个别项目砼局部存在涨模、蜂窝、麻面及少数露筋现象,钢筋绑扎随意性较大、卫生间翻边错位、框架柱轴线偏位、个别顶板渗水。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严,专项方案、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或无针对性;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日常检查不到位,维修保养不规范,安全教育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存在大量安全隐患;部分项目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立杆搭接,脚手板、密目安全网铺设、悬挂不到位,局部架体与建筑物间距过大;部分项目现场临时用电存在一闸多用、乱拉乱接、施工机具未接保护零线等现象;部分项目高处、临边作业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作业层防护不及时,楼层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
  
(四)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面

部分项目扬尘在线检测系统及冲洗平台不能正常使用,裸露土方未覆盖或覆盖不到位,现场内道路局部未硬化,道路积尘未及时清扫等。

三、处理意见

对以下关键岗位人员无考勤记录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宣城市旅游学校迁址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旌德县华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华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教育培训,做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杜绝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管理人员不履职、施工人员不教育、隐患排查不到位等行为。
 
(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宣城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宣城市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宣城市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要做好梅雨季节防汛排涝工作,严禁罔顾安全、野蛮抢工期等行为,确保我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禁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规使用海砂暨加强海砂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治理,加强在建工程混凝土强度抽查、抽测,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加强装饰装修阶段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四)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年宣城市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规定要求,持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措施,确保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水平稳步提升。

(五)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住建局 宣城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等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进工地入系统,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工作质量。

(六)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日常到岗考勤制度,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20216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