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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103-0003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公布2021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文号: 发改价格〔2021〕272号
生成日期: 2021-03-08 发布日期: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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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公布2021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文号: 发改价格〔2021〕272号
生成日期: 2021-03-08
发布日期: 2021-03-08
关于公布2021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 09:55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2021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2元、128元和130元。

各地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稻谷稳产提质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粮食和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21年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