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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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03A/202008-00234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皖财资环[2020]892号
生成日期: 2020-08-14 发布日期: 2020-08-14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03A/202008-00234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皖财资环[2020]892号
生成日期: 2020-08-14
发布日期: 2020-08-14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4 15:58 来源:旌德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区)财政局、林业局:

       为加强和规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22号)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制定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