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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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101-00012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旌德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曝光名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11 发布日期: 2021-01-11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101-00012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旌德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曝光名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11
发布日期: 2021-01-11
旌德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曝光名单
发布时间:2021-01-11 17:15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旌政〔2020〕55号)已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禁放意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近期旌德县公安局查处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曝光。

1、程继发,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425301970******14,违法时间:20201216日;处罚结果行政罚款。


2、潘孝俊,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426011962******11,违法时间:2020年12月21日;处罚结果:行政罚款。


3、舒明政,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425301941******10,违法时间:2020年12月21日;处罚结果:行政罚款。


4、孙功友,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425301951******17,违法时间:2020年12月21日;处罚结果:行政罚款。


5、吴世平,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425301960******18,违法时间:2020年12月21日;处罚结果:行政罚款。


6、张祖保,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425301943******11,违法时间:2020年12月21日;处罚结果:行政罚款。


7、肖正宝,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425301980******39,违法时间:2020年11月8日;处罚结果: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