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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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单位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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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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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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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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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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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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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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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翔生鲜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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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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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人举报龙翔生鲜超市里的水果腐烂变质,要求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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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经查未发现水果腐烂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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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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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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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徽王超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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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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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投诉在旌德县徽王超市有限公司购买到三无产品的茶叶,要求商家给与合理赔偿,并且要求相关部门查处这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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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信息,对旌德县徽王超市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店内未发现没有标签的茶叶。执法人员告诫当事人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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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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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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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采集自然食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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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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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家产品后一直冷藏,商品上提示保质期是24个月,开启后冷藏保存尽快使用完毕,但是后期商品变质,商家说应当3天内使用完毕,但是无论淘宝的商品详情介绍页或者食品包装都没有提及这个信息,都是说保质期24个月,尽快使用,因此我认为商家后续出问题后补充的信息不能作为常识。而且商家告知义务没有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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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一致,由旌德县采集自然食品店退还货款给投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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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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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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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宝贝驿站母婴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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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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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投诉旌德县宝贝驿站母婴店将白云山医药科技固体饮料当特殊奶粉卖,喝了半年,要求商家给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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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1日,根据投诉举报信息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未发现固体饮料宣传标语及宣传海报。多次电话联系投诉人,投诉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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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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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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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龙翔百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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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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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旌德龙翔百货部卖的食品里面有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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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2020年5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信息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未发现投诉举报信息所描述的现象,投诉人也未提供有效证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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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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