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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011-00121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0月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1-24
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011-00121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0月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1-24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0月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
发布时间:2020-11-24 15:31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被投诉单位或自然人 投诉时间 投诉内容 答复内容 处理单位 备注
1 旌德龙翔生鲜生活超市 2020.10.05 10月5日上午8点,购买一颗红柚,明码标价2.58元/斤,但称重后显示5.98元/公斤,即2.99元/斤,发现误差后立即和称重的工作人员反映,结果工作人员(一位女士)态度非常恶劣,表示就是这个价格,爱买不爱,并且推搡了我,拒绝重新称重,我在柜台要求称重员道歉,但副店长是一种包庇员工的态度并且表示不卖东西给我。并且称在称重处我反映价格有问题时,有位奶奶也反映昨天买的枣价格也有问题,所以我合理怀疑,这是龙翔超市惯用的价格欺诈手段。并且他们这种拒不认错的行为我表示不能接受! 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2020年10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举报信息到当事人店内进行执法检查。经现场查验,销售货柜红心柚标价:原价4.99元/斤,现价:2.58元/斤;柚子称重显示单价:5.16。执法人员从当事人店长处了解,由于活动时间结束,未及时更换红心柚标签,消费者正好在该时间购买红心柚,造成称重处显示单价与货柜标注不符。店长也承诺按货柜标注活动价格卖给投诉人,投诉人未同意也未购买,执法人员告诫当事人要加强管理。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
2 江南小菜 2020.10.26 董先生在旌德江南小菜就餐时,在果盘里发现了蜘蛛,认为店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现投诉。 当事人给投诉人办一张800元的充值卡。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
3 春草养生堂 2020.10.30 高先生在旌德春草养生堂购买的医疗器械花费3000元,后发现该产品并没有医疗效果,只是电子产品,认为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现投诉。 经审查,属以下第(7)项所指情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所)决定不予受理(终止受理)。(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职责;(二)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三)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四)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六)未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备注说明高先生投诉举报的名称和内容,在此前高先生已经上门投诉举报过,本局已成立专案组正在査办此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此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