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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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406Y/202009-0002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图文解读】画说审计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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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图文解读】画说审计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0-09-29
【图文解读】画说审计
发布时间:2020-09-29 15:18 来源:旌德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图片启示:审计干部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通知》文件精神。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 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