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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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008-00070 组配分类: 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发布会实录】2020年旌德县新闻发布会(旌德县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做法介绍)通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13 发布日期: 2020-08-13
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008-00070
组配分类: 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发布会实录】2020年旌德县新闻发布会(旌德县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做法介绍)通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13
发布日期: 2020-08-13
【发布会实录】2020年旌德县新闻发布会(旌德县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做法介绍)通稿
发布时间:2020-08-13 17:07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发布会主题:旌德县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做法介绍

二、发 布 单 位:旌德县发改委、旌德县市场监管局

三、发布会时间:2020年8月13日上午

四、发布会地点:旌德县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发布会出席人员:旌德县发改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顾荣祥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质量广告股股长张宇堃

发布人:顾荣祥  张宇堃

主持人: 汪红潮

六、参加媒体: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健康旌德》、旌德政府网、旌德先锋网、旌德新闻网、旌德县人民政府发布、微旌德

七、新闻发布会议程



县发改委介绍旌德县社会信用修复工作开展情况



各位媒体记者:

大家上午好!

2019年7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即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  

作为一项探索建立的新制度,信用修复涵盖市场主体、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部门等参与主体。待修复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按影响程度不同主要分为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和特定严重失信行为。

2020年以来,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大家共同努力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成为我县推动“放管服”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公民诚信水平和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5月份以来,我县大力开展了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本次我县开展的信用修复专项行动主要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修复。现将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根据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反馈的237个待修复企业名单,我县交运局、市场局、城管局、农水局、生态环境分局等9个县直单位涉及本次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县信用办将名单梳理下发至相关单位后,结合实际制定了《旌德县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指南》、《旌德县信用修复企业修复操作指南》和《旌德县信用修复疑难问题操作指南》。三份指南针对行政主管单位修复业务培训、企业自助修复能力告知、疑难修复问题解疑等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9个相关县直单位通过电话联系、上门服务等举措积极联系企业,主动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其中,县农水局提前准备材料并组织召开信用修复培训会,7家待修复企业现场掌握并完成了修复工作。

本次信用修复专项行动中,237个企业中近65%的企业在异地生产经营,因此如何让企业在异地也能顺利按要求完成信用修复是本次专项行动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同时,修复过程中存在企业不理解修复工作的重要意义,不了解行政处罚记录存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良影响等情况。

在修复过程中,县信用办多次到县交运局、市场局、城管局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调研,现场指导异地企业修复工作,并对已注销企业、法人变更企业如何修复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告知各单位沟通待修复企业时宣传行政处罚记录对企业的不良影响。

二、取得成效

县信用办通过培训指南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顺利完成了本次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截止730日,除2宗业务不符合修复条件其余均按照修复要求完成审核修复工作。

本次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的顺利完成,为净化县域企业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起到了很好的助力作用。同时,进一步帮助企业提高保护自身信用的诚信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三、后续谋划

对于企业信用的维护和修复工作,接下来,一方面是要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深入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另一方面,对行政处罚公示日期到期且履行了对应被处罚内容的企业,主动告知并取消对应公示;最后,要强化诚信经营宣传宣讲,让企业知法懂法,依法合规经营,避免产生新的行政处罚行为,提升我县企业诚信经营形象,打造守信经营氛围。


问答记者提问:

      1、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县发改委将如何引导企业主动维护自身信用?

 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单位,一是由信用办统筹相关主管单位加强对失信修复等信用知识的宣传力度。例如在实地进企业走访时同步宣传信用知识,让企业提前了解信用修复概念和修复流程,起到事前预防失信行为发生、事后能够主动进行信用修复办理作用。二是通过新闻、媒体、主管单位等多渠道告知企业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等百度登录“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宣城”和“信用旌德”等各级官方网站,输入企业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能够随时随地查询自身有无发生行政处罚不良信息被上传公示现象,达到企业自主查询信用的目的,帮助企业更好的维护、修复自身信用。


2、听了刚才的信息发布,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主要分为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和特定严重失信行为,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修复流程是否相同?能介绍一下重点的修复流程吗?

答: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修复流程是有区别的。在本次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中,首先由相关主管单位对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属于哪一类别进行划分。接下来,针对一般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核查该企业是否履行了行政处罚相关内容并对失信行为进行纠正,同时,对应提供缴纳罚款凭证等重点佐证材料。最后,满一年最短公示期的一般失信市场主体结合《旌德县信用修复企业修复操作指南》通过登录“信用中国”进行自主修复。部分异地企业,由主管单位协助完成修复。另外,不满一年最短公示期的一般失信主体还需填写并补充上传“信用承诺书”等其他佐证材料。以上具体修复流程和常见疑难问答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信用修复”栏目均有具体介绍,企业通过登录“信用中国”、联系县信用办或主管单位都可以获得详细解答。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根据新闻发布会安排,现由我代表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位介绍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现将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近年来,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责,深入贯彻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企业信用监管职责。一是大力推动企业年报工作,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个渠道,告知企业年报义务,加强市场主体对年报工作的认识,截止目前,我县10497个市场主体中,完成年报10420个,完成率达99.27%,位于全市第一。二是加强失信惩戒机制,针对未按规定年报及失联的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截止目前,完成89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作,并将相关企业调整为失信企业。三是做好“双公示”工作,及时汇总市场监管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基础信用信息等内容,通过“信用中国”公示系统,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公示,截止目前,完成行政处罚数据72条、行政许可222条、基础信用信息85条。四是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对受到行政处罚、行政限制以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履行相应义务后后,做好其信用修复工作,截止目前,完成42家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五是开展诚信宣传工作,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社会建设重点工作,参加县信用办组织的“诚实守信、信用旌德”专项宣传活动,宣传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惠及社会民众200余人。六是开展分类分级监管,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加快与司法、银行、信用中国以及各个行政部门数据库的对接,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了“一个平台对外、全部内容展现、好坏数据齐全”的公开公示模式,形成企业信用“成绩单”。

下一步,县市场局将继续围绕企业信用建设的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机制,全力构建努力打造优秀的营商环境。



回答记者问答: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完成42家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请问,对异地和当地待修复企业是如何进行修复的?

答:本次信用修复专项行动中,42家企业中有4家企业属于异地修复,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减少企业不必要的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旌德县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指南》和《旌德县信用修复疑难问题操作指南》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电话、微信、电脑远程等方式,指导企业自主修复或远程完成信用修复,大大的方便了企业完成信用修复。针对当地待修复企业,以修复培训、上门服务等方式帮助企业完成修复。同时,在完成本次“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修复完成后,对处罚信息满一年以上且要求主动修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息的企业,县市场局现场指导企业准备相关材料完成修复申请。

2、我县加强失信惩戒机制建设,针对未按规定年报及失联的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请问,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89户企业,纳入后对企业会带来什么影响?

答:一是经营的负面影响。任何社会公众、商业伙伴均可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可能会对企业经营情况产生负面影响;二是部分行为受限,在企业需要贷款、担保、融资等情况时,会因经营异常名录被银行或金融机构拒绝;三是在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依法限制或是禁入。四是企业在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后,未进行移出程序,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产生更多的行为限制。我局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将列入异常名录决定送达至企业,企业可以在补报年度报告后将申请移出所需的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承诺书等材料送至辖区监管所,经辖区监管所确认盖章后统一由县局对符合移出要求的企业做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经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