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30MB197785X7/202006-0000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2020年5月第5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6-02
索引号: 11341730MB197785X7/202006-0000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2020年5月第5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6-02
旌德县2020年5月第5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0-06-02 10:04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旌水罚决字〔2020〕第001号

关于张*庆非法采砂案

张*庆

/

/

2020年3月16日,由旌德县扫黑办举报中心转案,当事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版书镇版书村东川村民组东川废弃水库非法采砂,现场挖机1台,三轮车5辆,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

罚款5000元

依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29条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县支行缴纳罚(没)款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2020-5-29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