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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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605319C/201910-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号: 旌政〔2018〕78号
生成日期: 2019-10-16 发布日期: 2019-10-16
索引号: 11341730MB1605319C/201910-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号: 旌政〔2018〕78号
生成日期: 2019-10-16
发布日期: 2019-10-16
关于印发旌德县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6 15:57 来源: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旌德县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30日



旌德县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力争到2020年,确保如期实现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均衡,确保全省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的总体目标,参照《宣城市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功能薄弱地区为重点,强化公共资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全面建设全国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县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住有所居、文体有获、残有所助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功能配置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标准体系更加明确并实现动态调整,八大领域建设类、管理类、服务类标准基本健全并有效实施。

——供给有效扩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大幅增加,保障工程全面完成,资源总量显著增加。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供给格局逐渐形成。

——发展较为均衡。资源布局更趋合理,优质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各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群众比较满意。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设,城乡居民能够就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渠道畅通,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率有效下降,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旌德县基层基本公共服务2020年主要发展目标

领域

指标

2017年

2020年

基本公共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79.96

96以上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的比例(%

100

100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三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0.75]

[0.75]

基本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3.3

96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4.3

96

基本医疗卫生

孕产妇死亡率

0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婴儿死亡率(‰)

3.66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27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基本社会服务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42

45

其中: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

18.1

30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35.3

55

基本住房保障

三年累计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套)

[0.0266]

[0.0360]

三年累计农村危房改造(万户)

[0.54]

[0.03]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三年累计(万户)

[0.18]

[0.03]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万人次)

12

15

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万人次)

12

15

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

98.68

10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万人)

4.5

6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80以上

 [ ]内为三年累计数,分别为2015-2017年和2018-2020年。

三、八大领域行动计划

(一)基本公共教育行动计划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提高资助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到2020年,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至少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每个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统筹城乡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科学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做到政府统筹、兜底。实现“两免一补”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基本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在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成果基础上,向优质均衡迈进。

3.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推动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鼓励支持宣城旅游学校打造示范专业和示范实训基地,引导更多优质生源接受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对全县建档立卡的因学致贫户(人)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到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

4.提高教师专业化和管理水平。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校长任职资格标准。面向乡村学校,实施定向培养教师制度。实行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加大乡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教育名师培养工程,大力培养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骨干教师队伍。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吸引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村小、教学点任教。实施区域范围内教师定期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教师义务教育无校籍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县管校聘”制度。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协调,保证农村学校和幼儿园教师队伍相对稳定,不断提高年轻化和专业化水平。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地位,将农村教师住房全面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重点向农村教师倾斜,重点奖励在一线做出显著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校长。

(二)基本劳动就业创业行动计划

1.完善就业服务和管理。全面落实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与介绍、就业与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深入实施青年创业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农民工服务机制,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2.鼓励基层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项目选择、开业指导、融资对接、跟踪扶持等服务。建立健全衔接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的创业培训体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高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增强已建基地创业孵化能力。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参加青年创业园推荐评选,积极开展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大学生村官创业工程。支持高校选派科技人员到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大力开展面向贫困户的实用技术培训,增强致富能力。建设创业服务云平台,推进基层就业创业信息开放共享。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创业项目库和专家志愿团。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贫困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免费或补贴性职业培训行动,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实行应助尽助。推广“工学一体”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健全职业培训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对象、培训过程、培训质量、资金使用的全面监管。

4.强化失业预防与调控。加强就业预警监测,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发布职业薪酬信息和重点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实行失业人口常住地登记制,推动外来劳动者与本地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就业援助服务。鼓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

(三)基本社会保险行动计划

1.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逐步提高统筹层次,适时调整保障水平,加快建设城乡一体、供给多元、便捷高效安全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2.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制度。健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提高收付透明度。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三年规划。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各镇人民政府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继续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3.推动社会保险关系顺畅接续。加强社会保险关系转续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省内异地经办各项政策,规范社会保险异地经办的结算标准。加强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内异地和省外转诊医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合作,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沟通机制,推进工伤康复资源共享。

(四)基本医疗卫生行动计划

1.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完善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完善妇幼健康网络体系建设,推进县级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建设,开展县级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健全全县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完善县、镇(社区)两级卫生应急工作网络,依托乡镇卫生院设置农村急救点,将院前急救网络向农村延伸。到2020年,全县建成急救分站2个、农村院前急救点1个,建立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急救圈。结合健康旌德建设,打造“智慧120”。

2.完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能力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公共服务保障、执法协调、信息互通等方面有机衔接。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基本建立,计划生育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推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强化孕产期保健服务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着力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实施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力度,妥善解决特殊困难家庭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救助和精神慰藉等问题,不断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3.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医共体+医联体+健康网”医疗服务体系。完成旌德县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和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规模和中心城区内医院新建扩建规模,逐步提高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占有比例。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效提升农村医疗服务能力。

4.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全县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中医馆”。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70%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引导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向基层延伸。

5.推进健康精准脱贫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状况核查,优先为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实施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农村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实现贫困户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开展分类健康干预。健全和完善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医疗保障”体系。实施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扩大按病种付费疾病范围,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实行年度限额封顶。严格转诊服务管理,提高贫困地区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有效控制贫困人口医疗总费用。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健康促进计划。推进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深化改革/精准扶贫“一号工程”全科医生助手机器人试点。到2020年,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控制,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基本社会服务行动计划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合理确定救助供养标准,适度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救助制度相互衔接。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拓宽长期滞留人员安置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进社会救助资金资源统筹,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2.健全社会福利体系。深化社会福利制度改革,构建面向全民的社会福利体系。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完善亲属抚养、家庭寄养、机构养育、依法收养等相结合的孤儿养育机制。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儿童被收养前寻亲公告程序,建立收养能力评估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立和完善公民婚姻信息数据库,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加快发展慈善事业。依托现有社会福利设施资源,试点建设县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

3.改善优抚安置服务。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实现“普惠+优待”的保障模式,提升对退伍军人、军休人员的优抚安置和服务保障能力。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养老、医疗卫生等服务体系,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改造项目。深入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县、模范单位和个人活动,进一步完善双拥政策体系。

4.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应急避难场所、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综合减灾救灾与风险管理评估信息平台等服务设施建设。灾后12小时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创成2个以上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5%的社区建有救灾志愿者队伍,每个乡村(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县、镇、村(社区)三级应急预案全覆盖,县级救灾物资储备点及协议物资储备制度有效落实,结合实际在多灾易灾乡镇和城乡社区设置救灾物资储备室。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5.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加快建设城乡特困人员政府托底养老服务体系,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支持各地建设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养老服务功能。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老龄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建成并发挥作用,构建省市县三级养老信息服务网络,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共享。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全面搭建农村留守、高龄、空巢老年人联系走访网络、老年人居家养老自助互助服务网络、不能自理老年人集中照护网络“三个网络”。充分依托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络人登记制度。到2020年,全县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张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站21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

6.深化殡葬服务改革。加强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城乡生活困难家庭殡葬基本公共救助,逐步扩大惠民殡葬覆盖面,逐步由重点、特殊群体扩大到所有城乡居民。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结合美好乡村规划与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到“十三五”末,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

(六)基本住房保障行动计划

1.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精准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危房改造,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落实建设基本要求,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设及安全标准。

2.探索开展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公租房准入条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纳入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优先给予保障,做到依申请应保尽保。

(七)基本公共文化体育行动计划

1.进一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效能建设为重点,努力形成比较完备的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动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100%达到部颁二级馆标准。乡镇、村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动美丽乡村中心村普遍建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民文化乐园);推动其他村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普遍纳入村庄规划并基本实现“八个有”(有广场、有活动室、有宣传栏、有图书、有文体器材、有数字文化服务、有文艺团队、有特色活动)。推进“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加强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鼓励城市社区整合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建设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2.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活动的种类和范围,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实现全县美丽乡村中心村普遍设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

3.优化广播影视服务。巩固农村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建设成果,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后续维护管养工作;(已完成)县、镇、村三级应急广播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服务升级,力争电影放映新片比例达到60%以上;结合农村实际优化放映时间,进一步改善群众观影条件,逐步实现由流动放映向固定放映点转变,由室外放映向室内放映点转变。

4.加强新闻出版服务。以开展“书香旌德”系列活动为抓手,推动农村阅读活动广泛普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阅读权益。巩固和完善农家书屋建设成果,不断拓展农家书屋阅读功能,积极做好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全力推进数字化农家书屋建设,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全县数字化农家书屋全覆盖。

5.加强体育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推进体育机构和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鼓励利用空闲土地建设体育场馆、多功能运动场,促进与学校共建公共体育场馆。健全公共体育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推动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全面建设1个小型体育馆、1个小型体育场、1个标准游泳设施、1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体育公园等“五个一”工程,50% 以上的乡镇建成1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000平方米以上)、1个全民健身广场(2000平方米以上)、1个多功能运动场或笼式足球场等“三个一”工程。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新建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基本完成县、乡镇、建制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分类规划建设任务。

(八)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行动计划

1.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提高补贴标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就医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上限政策。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原则上年度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占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的比例不低于20%,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确保贫困残疾人优先足额享受惠民殡葬政策。

2.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强化分类施策和精准帮扶,政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向贫困残疾人倾斜。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文明单位考核。建立低收入残疾人就业补贴制度,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网点将残疾人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就业扶持。

3.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建立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保障制度。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预防工作。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到2020年,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文化服务重点人群,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方面要充分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服务内容和活动项目。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确保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县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统筹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沟通协调、任务分工、日常调度、督促考核等事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推进和业务指导,细化实化具体政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镇、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相应的推进协调机制,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并作为向上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资金保障。合理统筹安排各级各类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保障各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支出,尤其要加快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薄弱环节、短板领域的服务能力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和引导作用,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多元化投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发展的新机制。

(三)强化推进落实。各镇、县直各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进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加强绩效评估和监督问责,强化过程监管,把基层基本公共服务重点任务和功能配置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推进缓慢、任务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附件:1.旌德县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

2.旌德县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三年行动计

划任务分工

          3.旌德县加强基层基本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和联络员名单

          4.旌德县加强基层基本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旌德县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

类别

服务项目

功能配置

配置主体

一、各镇(除旌阳镇外)

公共教育

幼儿园

每个镇至少办好1个公办中心幼儿园,设活动用房、办公用房等。

县教体局、

各镇政府(除旌阳镇外)

完全小学

每1-2万常住人口设置1个完全小学,设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等。

县教体局

初级中学

每2-4万常住人口设置1个初级中学,设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等。

县教体局

医疗卫生

一般乡镇卫生院

每个镇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按照每千服务人口0.6-1.2张标准配备床位,床位数不超过100张。科室设置、人员和设备达到《一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主要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

县卫计委

中心乡镇卫生院

在一般乡镇卫生院基础上,服务人口4万以上的乡镇可设置1个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每千服务人口0.6-1.2张标准配备床位。科室设置、人员和设备配备、服务能力和质量达到省定乡镇卫生院一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中心乡镇卫生院是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除具备一般卫生院服务功能外,还具备开展普通常见手术能力,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责。

县卫计委

就业社保

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每个镇设置1个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提供就业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劳动维权和农民工综合服务等服务功能。

县人社局、各镇政府(除旌阳镇外)

社会服务

养老服务

每个镇设置1个具备养老服务和政策指导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前提下,整合资源,将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区域社会福利中心,为有需求的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县民政局、各镇政府(除旌阳镇外)

救助服务

每个镇设置1个“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服务窗口。

县民政局、各镇政府(除旌阳镇外)

殡葬服务

每个乡镇设置1个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

县民政局、各镇政府(除旌阳镇外)

住房保障

农村危房改造

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县住建委、各镇政府(除旌阳镇外)

文化体育

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立足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利用现有文化站等文化资源,乡镇普遍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供宣传教育、文化娱乐、影视观看、图书阅览、农民培训、科学普及、普法教育等服务。

县文旅委

全民健身设施

50%以上的乡镇建成1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个2000平方米以上全民健身广场、1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可与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共建共享,提供体育健身、集体锻炼等服务功能,设置公共阅报栏。

县教体局、县文旅委、各镇政府

残疾人

残疾人之家

每个镇设置1个残疾人之家,提供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文化活动、学习培训等服务。

县残联、各镇政府

二、旌阳镇

公共教育

幼儿园

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1个以上公办幼儿园,每个社区至少办好1个幼儿园,设活动用房、办公用房等。

县教体局、旌阳镇政府

完全小学

每1-2万常住人口设置1个完全小学,设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等。

县教体局

初级中学

每2-4万常住人口设置1个初级中学,设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等。

县教体局

医疗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每个社区或每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科室、人员、房屋、设备配备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主要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县卫计委

就业创业

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每个社区设置1个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提供就业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劳动维权和农民工综合服务等服务。

县人社局、旌阳镇政府

社会服务

养老服务

每个社区设置1个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辖区内养老服务设施及组织进行一体化管理服务指导,组织所辖社区提供助餐、助浴、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

县民政局、旌阳镇政府

住房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

合理制定和调整租金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优先给予保障,做到依申请应保尽保。

县住建委、旌阳镇政府

文化体育

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立足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利用现有文化站等文化资源,社区普遍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供宣传教育、文化娱乐、影视观看、图书阅览、农民培训、科学普及、普法教育等服务。

县文旅委、旌阳镇政府

全民健身设施

50%以上的社区建成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可与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共建共享,提供体育健身、集体锻炼等服务功能,设置公共阅报栏。

县教体局、县文旅委、旌阳镇政府

残疾人

残疾人之家

设置1个残疾人之家,提供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文化活动、学习培训等服务。

县残联、旌阳镇政府

三、行政村

公共教育

幼儿园

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设置1个幼儿园,设活动用房、办公用房等。在人口较为分散的地区,应当根据需要增设幼儿园。

县教体局、各镇政府

医疗卫生

村卫生室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设全科诊室(包括中医诊室)、观察室、健教室、药房和档案室等,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疗等服务。设签约医生、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对因无乡村医生无法设置村卫生室行政村可由乡镇卫生院设置“流动服务站”。

县卫计委

就业创业

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窗口

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窗口,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就业援助、劳动维权和农民工综合服务等服务。

县人社局、各镇政府、各村委会

社会服务

养老服务

行政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利用现有设施资源设置养老服务站,提供助餐、日托、文化娱乐等服务。

县民政局、各镇政府、各村委会

文化体育

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立足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利用现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文化资源,逐步建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民文化乐园)。提供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理论宣传、文化娱乐、图书阅览、乡规民约教育等服务。推进数字化农家书屋建设。

县文旅委、各镇政府、各村委会

文化体育活动场地

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文化广场,在广场上开展文化活动和电影放映。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标准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或1条健身路径。

县文旅委、县教体局、各镇政府、各村委会

残疾人

残疾人工作站

有需求、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置残疾人工作站,提供残疾人日间照料、康复等服务。

县残联、各镇政府、各村委会

四、农村社区

公共教育

幼儿园

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设置1个幼儿园,设活动用房、办公用房等。

县教体局、各镇辖社区

医疗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站

每个社区根据需要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全科医生工作室,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县卫计委、各镇辖社区

就业创业

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窗口

每个社区设置1个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窗口,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就业援助、劳动维权和农民工综合服务等服务。

县人社局、各镇辖社区

社会服务

社区儿童之家

有条件的社区设置“社区儿童之家”,提供儿童托管、文体娱乐等服务。

县民政局、各镇辖社区

养老服务

每个社区设置1个养老服务站,打造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就餐、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

县民政局、各镇辖社区

文化体育

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立足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利用现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文化资源,逐步在社区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供宣传教育、展示展览、图书阅览、上网、休闲娱乐等服务。

县文旅委、各镇辖社区

文化体育活动广场

每个社区设置1个文体活动广场,配置体育健身设施,提供居民锻炼场地。

县教体局、各镇辖社区

残疾人

残疾人工作站

有需求、有条件的社区设置残疾人工作站,提供残疾人日间照料、康复等服务。

县残联、各镇辖社区

 

 

 

 

 

 

 

 

 



旌德县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

序号

行动计划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推进措施或目标任务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1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4%以上

县教体局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0.25%

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0.3%

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0.4%

2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

县教体局

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全面完成“全面改薄”规划任务,提升义务教育学办学水平,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巩固提升均衡发展成果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水平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附件2

3

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

县教体局

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推动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鼓励支持宣城旅游学校打造示范专业和示范实训基地。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对全县建档立卡的因学致贫户(人)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

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推动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鼓励支持宣城旅游学校打造示范专业和示范实训基地。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对全县建档立卡的因学致贫户(人)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

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推动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鼓励支持宣城旅游学校打造示范专业和示范实训基地。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对全县建档立卡的因学致贫户(人)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

4

加强乡镇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农村学校按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师

县教体局

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调整;积极推进县域内教师无校籍管理,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在编制内足额招聘教师,特别是配备紧缺学科教师

全面落实教师编制标准,足额招聘教师;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基本落实“县管校聘”制度

继续加大招聘力度,全面落实“县管校聘”制度,确保乡村学校配足配齐紧缺学科教师

5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

县人社局

县发改委、县扶贫办

开展“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和“创业服务”云平台建设和推广,完善县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继续按照“互联网+人社”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县乡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智能化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继续按照“互联网+人社”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县乡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智能化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6

推进基层就业创业,“十三五”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25万人

县人社局

县发改委、县农委、县扶贫办

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500人任务

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城镇新增就业累计完成5000人(其中当年新增2500人)

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城镇新增就业累计完成7500人(其中当年新增2500人)

7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至少建成1个公共实训基地

县人社局

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农委

立足本地,谋划建设实训基地

立足健康产业发展,依托宣城旅游学校,加快建设特色实训基地

巩固建设成果

8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高于9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高于96%

县人社局、县卫计委

县财政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月提高基础养老金17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月提高基础养老金17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月提高基础养老金17元

9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县人社局县卫计委

县扶贫办

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全民参保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信息实时更新和数据动态管理。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

建立全民参保长效机制,基本实现信息实时更新,实现数据动态管理。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

建立全民参保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信息实时更新,实现数据动态管理。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

10

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对贫困人口保留现行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

县人社局

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扶贫办

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11

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县域内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5张

县卫计委

县发改委、县人社局

加快中医院整体搬迁进度,完成县妇计大楼改扩建工程

落实《宣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支持社会办医。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

重点扶持社会资本举办老年病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特色专科医院等专科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12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县卫计委

县发改委、县扶贫办

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多种形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行县级医院与基层医院检查检验等资源共享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

健全完善“医共体+医联体+健康网”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13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逐年下降

县卫计委

县市场监管局

加强产、儿科能力建设;开展高危孕产妇管理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加强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内涵建设,完善危急重症救治网络;扎实开展免费婚检和孕优项目;申报市级产前筛查中心,开展产前筛查工作;继续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升系统管理率

强化助产技术能力提升,鼓励各助产机构加强新生儿病房建设;提升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救助能力,危急重症救治网络运转顺畅;扎实开展免费婚检、孕优和产前筛查工作;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强化基层保健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进一步提升全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有序开展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救治能力,救治网络运转顺畅。扎实开展免费婚检、孕优和产前筛查工作,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

14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

县民政局

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强敬老院日常管理;适度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发挥救急难作用。完善自能能力评定工作,确保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40%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加强信息比对,精准认定低保对象。确保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确保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5%

16

到2020年,全县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张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站21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县民政局

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卫计委

年内新增养老床位50张。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站5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年内新增养老床位50张。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站6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年内新增养老床位50张。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站1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

17

加强社会事务工作,基本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到“十三五”末,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

县民政局

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财政局

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18年完成覆盖50%乡镇公益性公墓任务

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19年完成覆盖80%乡镇公益性公墓任务

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19年完成覆盖100%乡镇公益性公墓任务

18

做好优抚安置对象各项服务,落实补助和优惠政

县民政局

县住建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财政局

及时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对象“普惠+优待”和各项优惠政策

及时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对象“普惠+优待”和各项优惠政策

及时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对象“普惠+优待”和各项优惠政策

19

深入开展省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双拥政策体系

县民政局

各双拥成员单位

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巩固双拥创建成果。研究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

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巩固双拥创建成果

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巩固双拥创建成果

20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累计改造0.26万户

县住建委

县扶贫办

明确补助对象与标准、改造方式与时限,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2018年全面完成我县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果,继续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确保最基本安全住房

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果,继续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确保最基本安全住房

21

强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县住建委

县发改委

加大公租房分配力度,发挥公租房保障效用,根据省政府要求,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达到90%

加强公租房分配和管理

加强公租房分配和管理

22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县文旅委

县发改委

全面提升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馆建水平,推动三级馆向部颁二级馆以上标准提升。30%的乡镇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60%;30%的美丽乡村中心村设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推进“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鼓励城市社区整合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建设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加强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效能建设。60%的乡镇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80%。60%的美丽乡村中心村设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鼓励城市社区整合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建设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效能建设。乡镇、村普遍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美丽乡村中心村普遍设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鼓励城市社区整合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建设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23

优化广播影视服务

县文旅委

县发改委

在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的基础上,提高放映质量,新片率达60%以上;完成应急广播网建设方案

在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的基础上,提高放映质量,新片率达62%以上;巩固县、镇、村三级应急广播工程建设

在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的基础上,提高放映质量,新片率达64%以上;巩固县、镇、村三级应急广播工程建设要求

24

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建设“五个一”工程,50% 以上乡镇和旌阳镇50%以上社区建成“三个一”工程,所有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新建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率

县教体局

县发改委

启动县体育中心项目建设,鼓励利用空闲土地建设体育场馆、多功能运动场,促进与学校共建公共体育场馆

县体育中心竣工,鼓励利用空闲土地建设体育场馆、多功能运动场,促进与学校共建公共体育场馆

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建成“五个一”

25

优化广播影视服务,每年完成732场农村电影放映任务,放映新片达60%以上

县文旅委

县发改委

完成全年732场放映任务

完成全年732场放映任务

完成全年932场放映任务

26

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大于80%

县残联

县发改委、县扶贫办

到2018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65%

到2019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75%

到2020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0%

27

强化残疾人基本服务,落实各项补助和优惠政策

县残联

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及时落实各项补助和优惠政策

及时落实各项补助和优惠政策

及时落实各项补助和优惠政策

28

通过预留岗位、发放补贴、税费减免等方式,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县残联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项目,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

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项目,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

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项目,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


附件3

 

旌德县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和

联络员名单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和《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旌德县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承担县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职责。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组成人员和联络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何艳华    县发改委主任

副主任:廖素琴    县发改委副主任

     县扶贫办副主任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程继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吕绍青    县政府教育督学

方鎏鋆    县民政局副局长

方国祥    县人社局副局长

姚晓斌    县房管局局长

朱茂林    县农委副主任

方立新    县文旅委党组成员

戴黎辉    县卫计委副主任

刘社山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唐素珍    县残联副主任科员

二、联络员名单

联络员:张      县发改委综合计划股科员

                  县扶贫办科员

        吴维荣    县委宣传部科员

戴维林    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邵腾飞    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副股长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吴本国    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副股长

叶士辉    县住建委科员

方智春    县农委产业化股股长

程重华    县文旅委文化艺术股股长

江承发    县卫计委医政股股长

                   傅徽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股长

     县残联科员

 

 

附件4

 

旌德县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安徽省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皖双基办〔2018〕2号)和《宣城市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宣双基办〔2018〕1号)精神,结合我县相关部门职能和任务分工,提出县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双基办)成员单位职责。

1.县发展改革委。承担双基办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任务分工、工作调度、督促考核等事宜。起草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年度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2.县扶贫办。统筹协调扶贫领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相关工作,帮助扶贫领域整合各类资金资源支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3.县财政局。负责衔接落实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资金,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对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4.县教体局。牵头负责基层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公共体育相关工作,提出主管领域年度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向县双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信息。配合做好基层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层基本社会服务、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5.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基层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和基层基本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提出主管领域年度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向县双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信息。配合做好基层基本公共教育、基层基本医疗卫生和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6.县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基层基本医疗卫生和新农合等相关工作,提出主管领域年度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向县双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信息。配合做好基层基本社会服务和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7.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基层基本社会服务相关工作,提出主管领域年度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向县双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信息。配合做好基层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层基本社会保险和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8.县住建委。牵头负责农村危房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相关工作,提出主管领域年度工作要点,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向县双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信息。配合做好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相关工作。

9.县国土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主管领域年度工作要点,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向县双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信息。配合做好基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相关工作。

10.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基层基本公共文化相关工作,对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11.县文旅委。牵头负责基层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基层广播影视服务相关工作,提出主管领域年度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向县双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信息。配合做好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相关工作。

12.县残联。牵头负责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相关工作,提出主管领域年度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向县双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信息。配合做好基层基本劳动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13.县农委。配合做好农民工劳动就业创业和培训等相关工作。定期向县双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信息。

14.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定期向县双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