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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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1907-0001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25 发布日期: 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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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25
发布日期: 2019-07-25
旌德县市场监管局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25 16:52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16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19〕342号)文件精神,根据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宣城市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宣市监价〔2019〕233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县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方案。

一、重点治理的总体任务

此次重点治理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我县重点治理,并对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重点治理。

二、重点治理的对象

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统一要求,此次治理重点为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等情况。在坚持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基础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确定抽查对象。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被查单位为旌德县中医院,其他公立医疗机构被查单位为旌德县三溪中心卫生院和蔡家桥镇卫生院。对重点治理对象的检查时限为2018年1月1日以来的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行为,重大问题可追溯。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主要针对投诉举报等途径反映的问题进行检查。

三、重点治理的内容

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的部署,重点治理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

(一)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二)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政策规定进行收费,有无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允许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卫生材料,有无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额),以及是否存在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

(三)医疗机构销售高值植(介)入类医用耗材,有无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

(四)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执行情况;

(五)其他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情况。

四、重点治理的具体安排

(一)组织实施及联系方式。根据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组,组长:汪效晖,成员:宋国红、程宏辉,联系人:程宏辉,联系电话:8021037。

(二)整理汇编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我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7月10前完成对本级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进行梳理。梳理结果将通过专题培训、工作交流群等形式进行交流解读。

(三)确定跟踪医院名单。根据安排,我县市场监管局将对旌德县中医院进行检查,并作为跟踪医院上报市市场监管局。

(四)检查时间安排。重点治理检查时间为7-10月,10-11月为汇报总结阶段。

五、重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对整顿当前医疗乱象、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结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夯实责任。要把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当前一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成立工作组,精心组织,确保成效。

(二)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涉及的政策性强、专业性、复杂性问题多。检查人员要与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在方案制订、业务培训、检查过程中疑难问题处理等各环节争取工作支持;要坚持检查与规范并重,与有关部门共同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要注重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工作;要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职能机构间的协同、系统上下间的协作,形成此次重点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严格执法,严明纪律。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重点治理工作中,执法人员要严守各项纪律规定,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四)做好宣传,彰显成效。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彰显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的意义。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15等渠道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社会共治。要坚持检查与教育规范并重,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的同时,广泛开展提醒告诫、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活动。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加大曝光力度。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重点治理工作期间,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