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地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5-02 00:00
来源:白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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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财政支出完成68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其中:用于工资支出(不含教师、卫生工资)434万元,公用经费和其他支出255万元。分部门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政府经费支出 391.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其中:用于工资支出23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2万元,设备购置10万元);
(2)发展与改革支出14.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
(3)民政事务支出9.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4)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
(5)其他广播影视支出20.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
(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1.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8)抚恤支出:12.5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支出12.5万元);
(9)农林水事务支出64.6万元(其中:森林长廊支出25.9万元,垃圾处理全覆盖支出6.7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2万元);
(10)住房和保障支出28.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11)人大事务支出2.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1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2、收支平衡情况:本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89万元,减去本年一般预算支出689万元,实现了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从总体上看,2017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一是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二是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保障了我镇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保证刚性支出,控制一般消费性支出。
3、2018年预算收入数:462.3万元。具体收入情况:
体制补助:462.3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数:462.3万元。分部门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55.6万元;(其中:人大事务支出4万元;政府经费支出239.82万元;发展与改革支出11.76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24.23万元;
(3)社会保障与就业:81.78万元;(其中:人社事务支出6.35万元;民政支出11.4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5.16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48.8;)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5.71万元;
(5)农林水:19万元;
(6)住房保障:36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5;
(8)预备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