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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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895U/202403-00153 组配分类: 基层站所
发布机构: 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旌阳镇人民政府基层站所——司法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30 发布日期: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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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基层站所
发布机构: 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旌阳镇人民政府基层站所——司法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30
发布日期: 2024-03-21
旌阳镇人民政府基层站所——司法所
发布时间:2024-03-21 11:39 来源: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工作职责: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道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廉政职责

一、在乡镇党委领导下,按照中央、盛市、县各级党委、纪检监督部门的文件规定和领导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各项规章制度。

二、司法所廉政建设实行所长责任制。所长对全所的廉政情况负责。

三、全所工作人员在履行司法所政务公开各项职责中,应严格遵守规章。在指导调委会工作,主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组织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和进行法律服务活动中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四、全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层社会服务,秉公自律,自觉遵守司法所规章,以热情的态度对待当事人,不得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压制、报复当事人,不得侵犯或限制当事人的诉权和其他法定权利。

五、对廉政自律执行较好的,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对执行不力、违法乱纪行为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将给予严肃处理。

负责人:方捷

联系电话:18098555176(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15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24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