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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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529/201612-00011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信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信访局局长蒋传月解读】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信用“红黑榜”发布制度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13 发布日期: 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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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信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信访局局长蒋传月解读】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信用“红黑榜”发布制度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13
发布日期: 2018-06-13
【信访局局长蒋传月解读】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信用“红黑榜”发布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00:00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德县信用“红黑榜”发布制度 

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设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经济社会环境,特制定《旌德县信用“红黑榜”发布制度》。

一、发布目的

通过信用“红黑榜”的发布,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动形成良好的诚信社会环境,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

二、发布范围

重点发布企业产品质量、企业诚信状况、建筑企业信用、企业纳税、农产品质量、企业对生效判决文书履行(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拖欠农民工工资、招标投标履行和行业评先评优、通报等情况。

1.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环保局)

2.发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诚信“红黑榜”。(市场监管局)

3.发布建筑市场相关责任主体信用情况。(住建委)

4.发布企业(个人)纳税情况“红黑榜”。(国税局、地税局)

5.发布印制非法出版物的单位“黑名单”。(文旅委)

6.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农委)

7.发布逾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

8.发布企业安全生产“红黑榜”。(安监局)

9.发布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黑名单”。(人社局)

10.发布招投标违规企业名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三、发布方式

分定期发布和临时发布两类。定期发布原则上每季度发布一次,由县文明办发布。临时发布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适时发布。自2016年4月起,各单位每季度首月7日前报送“红黑榜”信息至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发改委,以下简称“联席办”),联席办收集整理各成员单位发布内容,按照内容审核、格式化等程序,报县文明委领导审签后在旌德文明网“诚信旌德”专栏上发布。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红黑榜”信息除通过全县统一平台“诚信旌德”专栏公示外,还需通过本单位平台公布;

2、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加快建设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3.依托“诚信旌德”专栏发布各行业“红黑榜”,且不断完善专栏各项内容和服务功能;

4、各成员单位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实际,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联席办;

5、县委宣传部定期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