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林业局主要职责
林业局是县政府主管林业行政的职能部门。负责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管理及林业产业行业管理,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配套措施,并负责检查落实。
(二)负责全县林业区划,编制落实中长期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协助县绿化委员会指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物检疫工作。制止乱砍滥伐,组织查处毁林案件,协助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山林权属争议和纠纷。
(四)监督监测全县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木材生产;负责林权、林地管理及全县木竹运输检查监督管理。
(五)指导全县森林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狩猎证管理。
(六)负责全县林木种苗管理,宏观调控造林、营林及多种经营结构;负责林产工业的行业管理;参与木材市场的管理。
(七)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科技攻关和林业技术推广,指导国有林场、华森公司、木竹检查站、乡镇林业站和乡村林场开展工作。负责林业宣传和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林业财务、统计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林业局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1个行政单位、 20 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199人。2017年底在职228人(其中聘用人员27人),退休人员187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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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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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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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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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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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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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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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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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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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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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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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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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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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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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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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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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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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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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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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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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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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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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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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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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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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镇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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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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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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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书镇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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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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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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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村镇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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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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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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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乐乡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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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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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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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家桥镇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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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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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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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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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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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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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镇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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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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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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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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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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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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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村镇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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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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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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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首镇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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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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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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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地镇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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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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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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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埠木竹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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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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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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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木竹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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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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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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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蔡家桥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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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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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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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庙首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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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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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业局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林业重点工作围绕国土更绿、乡村更美、产业更富为目标,以“建好绿色、管好绿色、用好绿色”三个方面落实林长制工作。
(一)建好绿色。开展好植树造林及义务植树活动,提升国土绿化面积。完成人工造林3300亩,封山育林13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抚育60000亩。巩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成果,持续推进省级森林村庄建设。
(二)管好绿色。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控制商品林主伐及国省道沿线、景区周边商业性采伐;加强护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工作;加强古树名木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三)用好绿色。全力推进林农增收五法;持续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培育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组织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406.75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06.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3133.01万元,占91.9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9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167.87万元,占4.93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农林水支出3133.01万元,占91.9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9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167.87万元,占4.93 %。
(一)“农林水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133.0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460.44万元,增长337.51 %,增长原因主要是预算单位增加1个行政单位(森林公安局)和2个事业单位(国有林场改革后蔡家桥林场和庙首林场纳入财政预算)以及森林培育与管护支出增加。其中:行政运行903.47万元,林业事业机构626.16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230.45万元,其他林业支出1372.9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05.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5.8万元,减少41.72 %。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退休人员工资在养老所领取及预算单位增加1个行政单位(森林公安局)和2个事业单位(国有林场改革后蔡家桥林场和庙首林场纳入财政预算)综合影响。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预算167.84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01.94万元,增长154.69%,增长原因主要是预算单位增加1个行政单位(森林公安局)和2个事业单位(国有林场改革后蔡家桥林场和庙首林场纳入财政预算)人员变动增多。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63.05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04.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20.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资本性支出4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3406.75万元。收入预算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06.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20.16万元,主要用于指的是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七、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8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