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民政局> 财政资金> 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本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3260211/201612-00053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民政局2014年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4-04-10 发布日期: 2014-04-10
索引号: 003260211/201612-00053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民政局2014年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4-04-10
发布日期: 2014-04-10
旌德县民政局2014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4-04-10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监察责任。

(三)承担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四)组织协调减灾救灾救济工作。

(五)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六)负责区划地名设立、撤消、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七)指导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县敬老院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审核及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彩公益金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二)开展慈善募捐,加强慈善管理。

(十三)指导全县乡镇民政所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县老龄工作,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事业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全县民政业务统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旌德县民政局内设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个(老龄办、殡管所、婚姻登记所)。

(二)人员构成

行政人员:现有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13人。

事业人员:现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2人。

代管军队离退休人员:离休1人,退休人员3人。

代管离退休人员:离休1人,退休人员3人。

三、2014年主要工作要点

(一)突出民生保障。

1、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

2、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积极开展减灾、救灾与备灾。

(二)巩固双拥成效。

1、创新双拥工作模式。

2、落实优抚各项政策。

3、切实做好安置工作。

(三)创新社会服务

1、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2、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四)强化自身建设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3、认真践行群众路线。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县民政局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643.7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318.8万元,支出预算643.7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548.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80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民政事业发展支出等。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监察责任。

(三)承担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四)组织协调减灾救灾救济工作。

(五)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六)负责区划地名设立、撤消、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七)指导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县敬老院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审核及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彩公益金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二)开展慈善募捐,加强慈善管理。

(十三)指导全县乡镇民政所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县老龄工作,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事业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全县民政业务统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旌德县民政局内设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个(老龄办、殡管所、婚姻登记所)。

(二)人员构成

行政人员:现有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13人。

事业人员:现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2人。

代管军队离退休人员:离休1人,退休人员3人。

代管离退休人员:离休1人,退休人员3人。

三、2014年主要工作要点

(一)突出民生保障。

1、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

2、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积极开展减灾、救灾与备灾。

(二)巩固双拥成效。

1、创新双拥工作模式。

2、落实优抚各项政策。

3、切实做好安置工作。

(三)创新社会服务

1、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2、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四)强化自身建设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3、认真践行群众路线。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县民政局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643.7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318.8万元,支出预算643.7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548.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80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民政事业发展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