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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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211/201504-0005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4-27 发布日期: 2015-04-27
索引号: 003260211/201504-0005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4-27
发布日期: 2015-04-27
旌德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5-04-27 00:00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5年预算编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全县民政工作总体要求和发展战略,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和公共财政理念,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民生支持力度,以收入定支出保必须的工作运行。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构成情况

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机构,属县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内设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其中:老龄办、殡管所(下设南长岭公墓管理处1个)、婚姻登记处、社会儿童福利中心。

(二)人员构成 情况

本单位现有财政供给人员4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4人,离退休15人; 事业在职人员7人,事业退休2人;军休人员3人,代管离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监察责任。

(三)承担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四)组织协调减灾救灾救济工作。

(五)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六)负责区划地名设立、撤消、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七)指导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县敬老院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审核及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彩公益金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二)开展慈善募捐,加强慈善管理。

(十三)指导全县乡镇民政所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县老龄工作,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事业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全县民政业务统计工作。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统筹实施民政民生工程

着力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7项民政民生工程。

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完成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设。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扩大城乡医疗救助病种,完善养老服务相关配套保障措施,发放高龄津贴,建成并投入运营城区养老服务中心150张床位,完成社会儿童福利中心试运行,启用救助管理站,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促进孤儿健康成长,健全农房保险试点机制。

加强和规范福利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福利机构安全运营。认真做好下半年县人大(代表)视察“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二)巩固双拥及优抚安置工作成效

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机制,维护涉军群体利益,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提高优抚保障水平,按时足额发放抚恤定补及优待金,完善全省优抚数据库信息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保障体系,做好伤残、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周岁农村籍老年退伍军人及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申报工作。加强烈士陵园日常管理,做好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和烈士纪念日等活动相关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确保稳妥安置。

(三)强化救灾应急管理工作

调整县减灾委成员,修订县救灾应急预案。开展救灾应急演练,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

(四)深入推进社区建设

认真做好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化社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村(居)网格化管理。

(五)加强社会工作,培育社会组织,规范社会事务

筹建社会工作(者)协会,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联席会议制度,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组织实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测试,推进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化进程。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共同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开发,力争在民政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率先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加快培育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着力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巩固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专项清理工作成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

指导兴隆镇、孙村镇撤乡建镇后续工作,指导版书乡撤乡建镇工作,启动和实施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信息普查工作。做好兴隆镇三山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工作,落实火葬奖励政策,倡导殡葬新风。

(六)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建设。深入有效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村(居)换届选举、清明节、防灾减灾日、建军节、烈士纪念日、老年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的法律宣传力度,认真开展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建立职权法定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民政法律制度严格实施。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提高信息公开效率,注重舆情信息研判处置工作,确保民政权利规范高效运行,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加强廉洁从政和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管理,加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加强民政资金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涉农惠民资金使用情况督查。深入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抓好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定期开展乡镇民政所长、敬老院院长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民政系统服务水平。

四、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民政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527.9万元,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民政事业发展等。

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0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8万元,占95.8%;住房保障支出16.9万元,占4.2%。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38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公务招待费、公务车运行费、设备更新开支等。

(二)“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1.xls

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2.xls

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3.xls

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