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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588/201909-0035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 42 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26 发布日期: 2019-09-26
索引号: 003260588/201909-0035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 42 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26
发布日期: 2019-09-26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 42 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26 00:00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胡俊茹  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旌阳一小操场塑胶化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旌阳一小作为县城核心区域一所有着优秀文化底蕴的义务教育学校,操场至今没有塑化,雨天泥泞,晴天扬尘,对学生健康及全面发展极为不利,与城区学校办学标准及旌阳镇“国际慢城”形象相去甚远,迫切需要解决。

根据学校和教体局项目办现场测算,旌阳一小运动场塑化项目需要资金约180万元,其中土建部分需要约80万元,塑胶铺设需要约100万元。根据现行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建设项目资金只能用于校舍及附属设施的新建或维修改造,不能用于建设塑胶场地;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也只能用于小的维修改造,不能用于大规模新建项目。因此教体局项目资金可以解决土建部分需要,但塑胶铺设资金暂时无法落实。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教体局项目办负责筹措土建部分资金80万(目前已经筹措到位),铺设塑胶所需资金已由教体局向县政府提出申请,资金落实将立即组织招标、施工,争取早日完成。

 

答复单位: 旌德县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