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旌德县委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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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2018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团旌德县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团旌德县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团旌德县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团县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基层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团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切实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2、 加强全县青少年的思想引领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突出对青少年的网络引导职能,加大网络新媒体的引导和舆论斗争工作。
3、 团结、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和优秀青年人才,发挥他们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标兵作用,引领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
4、培养和提高全县青年劳动者素质,引导青年创业就业,帮助青年农民科技致富、帮助青年工人岗位成才。
5、加强对全县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指导中学学生会工作。
6、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负责全县希望工程、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团旌德县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算。纳入团旌德县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团县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团县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1.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1.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2万元,占82.6%;其他收入7.13万元,占1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6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1.6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7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了对助学金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2.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2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了对助学金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4.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助学方面的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06万元,占94.8%;住房保障(类)支出1.98万元,占5.2%。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3万元,支出决算为3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提高。其中:基本支出38.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3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旌德县团县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团县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8万元,比2017年增加5.68万元,增长103.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团县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团县委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团县委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0%。
团旌德县委未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进行绩效自评,故无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