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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588/201509-00080 组配分类: 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旌德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09 发布日期: 2015-09-09
索引号: 003260588/201509-00080
组配分类: 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旌德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09
发布日期: 2015-09-09
旌德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5-09-09 00:00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旌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县纪委对县委全面负责,接受县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县监察局属政府序列,对县政府和市监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政府和市监察局双重领导。

根据《中共旌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文件规定,县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县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察、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及其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及各乡镇党委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及其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县性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6、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7、负责对全县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8、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决策、规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构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县委组织部和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纪委书记人选;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县直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并提出调整、交流和任免意见,审核县直有关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

10、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概况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设办公室、信访室等11个内设机构(县政府纠风办挂靠县监察局),2014年12月份在职干部职工(含事业)22人,退休人员9人,执法执纪公务用车4辆。委局机关经费全部由县财政保障。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中共旌德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旌德县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旌德县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试行)》等;启动2个乡镇、2个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县纪委委员评议质询活动;县委、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各单位负责人159人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1个县直单位因原主要负责人违规违纪问题被“一票否决”。

二是纪检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认真贯彻党的纪检体制改革精神,积极推进“三转”工作落实,开展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取消或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28个,精简83.6%。严格执行上级纪委关于各级纪委书记不得分管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与履行纪检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要求,对10名乡镇纪委书记、31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了分工清理。按照市纪委要求配齐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人员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积极推进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工作。

三是作风建设持续加强。聚焦“四风”及“小四风”,制定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办法等制度,纳入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并提高分值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督查16次,对7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10,下发整改意见书66份,约谈35个单位;开展公务用车专项监督检查4次,对违反规定购置的16辆公车及责任人员分类进行处理。全县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减少33.1%,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1.9%。设置581廉政账户,收到上缴款17.51万元。开展党政机关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纠正违规房产113套,收缴违规房款110.7万元办理企业投诉6起,走访调研监督员、监测点企业23家次。

四是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39件次,新立案件43件,同比增长43%,党政纪处分43人,同比增长30%,乡镇办案面达100%。严肃查处了县水务局原局长汪某、白地镇原党委委员丁某等违纪违法案件,形成震慑效应。加强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建立县纪委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纪委、县直派驻机构制度,开展片审工作12次组织新进公职人员参加廉政教育与实践活动,选派8人次参加市纪委办案。按照“查管分离”要求,县纪委机关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加强对案件线索查办情况的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工作思路,转变办案监督审查方式,谈话函询8人,教育提醒干部11人次。

五是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发《旌德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细化122项具体任务,督促各单位按照责任分解时限要求抓好落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安排党风廉政党课教育20次,入选“十佳廉政(洁)文化理念”3家,获优秀情景案例奖11个,县地税局、三溪镇路西村分别被命名为省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示范点。开展县直单位“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执行情况检查2次,完成629人次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设工作。对10名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情况进行监督并备案。开展工作日志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7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视审计结果问题的整改和处理。

六是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强化勇于担当意识,完成县委交办的6项整改任务、11项整治方案、11项制度建设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严格各项纪律,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履职尽责能力得到提升。

四、2014年度决算执行情况及说明

2014年度委局机关收入总计301.05万元,支出总计265.43万元,年末结转35.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委局机关收入决算合计301.05万元。一是县财政拨款收入283.1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29.15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38.09万元,住房公积金15.95万元。二是上年结余(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17.86万元。

2014年委局机关公共财政支出决算合计265.4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39万元(基本支出198.59万元占94%、项目支出——纪检监察办案支出12.8万元占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3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5.95万元。

201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35.62万元。

 

相关附件:
    旌德县纪委监察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zip
    旌德县纪委监察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zip
    旌德县纪委监察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zip
    旌德县纪委监察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zip
    旌德县纪委监察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