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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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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5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349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围绕民生重点领域,狠抓主动公开落实。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6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214条、财政资金98条、应急管理5条、决策部署落实公开15条、规划计划5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12条、监督保障30条、重点领域公开349条、其他信息公开1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确保回复的信息内容准确、合法、合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严格保密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从源头做好信息公开提质增效,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好地服务民生领域发展,扎实推进建议提案办理质效,与局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一并研究、一体部署、一同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发布养老服务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等信息,公开事项名称、公开依据、公开时限等内容,积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对照《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向社会公众提供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申请受理、办理查询、监督举报等服务信息,畅通城乡居民参与渠道,使社会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五)监督保障

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明确各股室任务分工,严格按照上级反馈的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2023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信息公开有时不及时,政策解读工作不到位,解读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足,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质量的提升。加强单位内部沟通和培训,及时公开政策信息,学习优秀政策解读范例,提升解读质量。二是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政务公开培训,重点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当前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每月在县民政局网站动态更新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福利、养老服务等信息,方便群众获知补贴发放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在做好日常公开工作的同时,关注日常公开测评,认真对照目录规范以及公开更新预警提示,逐一逐项确保发布相关信息。对照政务公开测评反馈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整改并反馈。三是强化业务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