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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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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宣城市旌德县江村大道旌德县政务新1号楼6层;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23529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旌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共发布各类信息355条。其中,其中:政策法规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6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0条、建议提案办理16条、机构领导5条、财政资金27条、应急管理10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2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招标采购12条、乡村振兴26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17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申请内容不同、答复类别不同,重点加强学习,务必做到答复规范。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保障公开内容的质量与时效,定期开展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排查工作,及时纠正门户网站存在的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加强日常信息的常态化维护更新,定期对平台进行维护,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发布指南、年报等,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规范性及公开效果。

(五)监督保障

对政务公开测评反馈的问题,我局认真研究,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测评反馈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报告在监督保障栏目中进行了公开。

2023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为好。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大,重视度不够高。

缺乏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学习与宣传,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细化公开内容,提高更新频率,让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将政务公开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确保及时、准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根据上级指导,我局调整了重点领域公开的栏目分类,把实际工作中需要公开的内容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衔接资金项目”和“监督管理”四个栏目进行按时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乡村振兴工作中涉及到的医疗、教育、民生等问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