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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俞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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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俞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旌德县俞村镇人民政府;邮编:242606;联系电话:0563-87550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进一步梳理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县政务公开办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2022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1 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7条,村级公开190条,机构设置28条,财政专项资金206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6条,政府领导10条,政策解读7条,应急管理23条,回应关切24条,乡村振兴16条,教育信息14条,基本医疗卫生33条,社会保障51条,促进就业14条,社会救助47条,生态环境28条,公众号“光影田园小镇”发布130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镇进一步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明确部分分工协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已发布信息的常态化核查工作。重点排查个人隐私信息、错敏词等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信息发布形式多样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规定和县政府办统一安排,我镇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修改整合,完善了公开形式及内容,科学设置预警信息,确保信息上报不延期。同时积极利用“光影田园小镇”微信公众号做好信息权威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接新的目标要求,及时跟进、整改、落实;二是将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倒逼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股每季度对各乡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进行监测,并对结果进行通报,我镇根据每季度的监测情况进行整改,并将监测通报情况及整改情况予以公示,让政务公开在常态化的监督制度中不断提升。

2022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存在不足,个别栏目信息公开时间相对滞后,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全面;

二、镇政府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人翁”意识不强,主动参与政务公开工作、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由于人手不足,乡镇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精力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改进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与各站所衔接、沟通,进一步提高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召开工作动员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方式、新措施,丰富形式,创新发布。

三、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各站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开阔视野、提升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