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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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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旌德县政务新区1号楼6层;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2352910)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旌德县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有序推进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旌德县乡村振兴按照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2022年,我局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常态化解读回应关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政策法规信息4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0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46条,回应关切2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对拟发布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敏感性等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平台,持续更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内容,为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切实畅通各个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今年以来,旌德县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新要求,遵循“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核”的审查制度,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预先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内容不上网公布,保障了政务公开内容不涉密、不泄密,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022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新要求新知识认识不到位,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布信息不够完整,公开内容不深入,形式单一。

(二)改进情况

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加强对公开信息内容的把握,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进一步。同时积极与其他单位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丰富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旌德县乡村振兴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