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296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旌德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照《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测评结果反馈问题整改,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基层服务公开,不断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基础,全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财政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首页设置民生工程、财政预决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栏,专门公开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工作成果及主动公开内容等,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地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2、承担着重点栏目财政资金相关模块的信息公开。在县政务信息公开首页承担着重点栏目财政资金相关模块(年度政府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财政专项资金、惠农惠民资金、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债务、直达资金)的信息公开,财政各相关业务股室按月、季或年提供相关业务信息,由局信息发布专员及时发布。
3、及时公开县政务信息公开财政子单元相关模块信息。在县政务信息公开财政子单元,设置统一模块,重点公开政策法规、年度规划计划、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招标采购、“双随机一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监督保障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信息。
4、做好政策文件库文件公开。在政策文件库专栏及时公开部门政策文件,2022年度共公开财政部门政策文件5个。
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98条,截至目前点击量共计达160054,其中重点栏目财政资金相关模块251条,部门文件25条,重大决策公开24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9条,建议提案办理19条,财政资金33条,应急管理10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5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3条,行政权力运行130条,招标采购14条,新闻发布14条,政策解读17条,回应关切20条,监督保障22条,乡村振兴10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所需材料、申请方式和流程等内容,2022年度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一件,已答复申请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股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局信息中心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其他科室做好协调配合,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政务公开机构人员调整情况报备县政府信息中心。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要求,做好个人信息隐私保护,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及时更正不规范、不正确的信息内容,确保所发布信息及时、规范、正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着重做好财政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财政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首页设置民生工程、财政预决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栏,专门公开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工作成果及主动公开内容等,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地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在县政务信息公开首页承担着重点栏目财政资金相关模块(年度政府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财政专项资金、惠农惠民资金、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债务、直达资金)的信息公开,财政各相关业务股室按月、季或年提供相关业务信息,由局信息发布专员及时发布。在县政务信息公开财政子单元,设置统一模块,重点公开政策法规、年度规划计划、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招标采购、“双随机一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监督保障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按照县政府办信息中心要求规范各栏目信息的发布,按照每月、季度检查结果做好整改提高,对照考核要求充实各栏目信息,改进工作不足。
2022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上级和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的质量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的深度还不够,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学习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吃透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社会群体的信息需求,结合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站建设。同时,针对社会群体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将加大信息发布量和更新频率,主动公开相关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核和监督。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要求,做好每条信息的审核,重点筛查错别字和表述不正确的字段,做好个人信息隐私保护,严禁涉密信息在网上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