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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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旌德县政务新区滨河路;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226527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条例》学习贯彻落实为着力点,科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保障水平,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得到广大企业和公众认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平台作用,依托旌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89条。政策法规信息34条,重大决策公开13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机构领导13条,行政权力运行259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9条,监督保障1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2条,不动产登记13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做到规范受理、承办、答复和归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有力推进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重要决策、重大部署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各界对茌平区自然资源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二是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群众更方便了解自然资源工作相关程序和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我局负责将相关信息上传至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由旌德县人民政府建设运行,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

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各股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实时跟踪、督办到位。

 2021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7.29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000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尤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各股室忙于日常业务工作多,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高;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不能完全掌握公开范围,导致公开内容不全面;三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解读缺乏多样性和生动性。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细化了政务公开内部责任分工,加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对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持续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