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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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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教体局联系(地址:旌德县旌阳镇和平路6号,电话:0563-860266)。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五公开”要求,主动全面公开信息,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教育督导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在宣城市网站集约化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共449条,其中政策法规70条,重大决策公开31,机构领导17条,机构设置9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财政资金15条,财政专项资金12条,部门项目5条,应急管理15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及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5条,行政权力运行114条,行政执法公示5条,招标采购5条,新闻发布6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30条,监督保障11条,精准脱贫20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1条,人事信息16条;重点栏目信息公开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全市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县教体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在行动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深化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全面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1)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在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各股室确定一名专人负责日常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局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2)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工作制度,坚持将信息公开审核与日常公文和材料审核相结合,信息发布前落实“三审制”,确保所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3)紧盯问题,狠抓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测评机构的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反馈,对照问题清单,督促相关责任股室逐一对照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拓展渠道,开展评议。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电子屏、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办事依据、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体事业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24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6530.20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释质量不高,政策解读方式单一;二是群众关注的有效、实用信息偏少,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偏多;三是部分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二)下步工作改进

一是出台重点文件政策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三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