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旌德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旌德县财政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旌德县西门北路,电话0563-8602968,邮编:242600)。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悉心指导下,按照局领导的组织安排,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县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会议及文件的精神,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牢牢抓住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1、基础信息公开情况
截止目前,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8条。其中政策法规72条,重大决策公开16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7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机构领导19条,机构设置25条,财政资金22条,应急管理14条,精准脱贫15条,权责清单2条,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6条,行政权力运行119条,政府采购12条,新闻发布6条,回应关切24条,政策解读32条,监督保障30条,人事信息16条。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的财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交流的渠道,丰富了公开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县政府的要求,我局落实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严格信息报送审核流程。信息报送、宣传报道投稿必须履行审查手续,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真实性。报送的信息和新闻稿件必须由责任股室负责人先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复审,重大、敏感的信息还需要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发),审核不通过的稿件一律不予网站发布。对信息的筛选、文字加工、校验审核实行责任制,确保信息的质量。同时信息的发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信息初审、复审的过程中同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禁发布涉密信息,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拓宽信息来源和公布渠道。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以职能股室为单位的局机关信息员队伍,负责信息报送,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依据要公开事项的内容、性质和公开对象的情况,采取多种公开形式,实现政府信息的对内和对外公开。一是充分利用旌德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涉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中的各方面。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机关党建、机关活动、机关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影响。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突出宣传财政重点工作。四是通过在机关显著位置张贴部门制度、重要政策、机关活动等信息,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了关于《印发<旌德县财政局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明确了信息报送的原则、内容、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信息宣传,加大了信息宣传的力度,明确了信息报送的主体责任。根据文件要求,办公室按月统计各股室信息报送的数量,并登记存档,将其纳入年度考核的范畴,对报送积极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扬。
(四)公开平台建设
旌德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安排专人负责该平台的信息发布和网页信息维护,网站发布信息均经过规定的审核程序,从而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完整,且非涉密,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公开范围。同时我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微博、博客、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局重要信息,也通过公告栏、电视媒体等传统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格式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公开信息多样化涉及文件、活动信息、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行政结果、回应关切等。通过公开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接受群众的监督,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
为推进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树立部门良好社会形象,更好的为各级领导了解动态、分析形势、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为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氛围和提供舆论支持,我局制定了《旌德县财政局信息报送制度》。该制度规定了我局各股室、中心选定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员,组建局信息员队伍,同时规定了本年度各股室报送信息的数量,并将信息报送纳入年度考核,从而确保了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数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发布人员严格按照政府办信息中心的要求公开信息,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各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同时按照要求及时发布网站建设整改情况,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满足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 | 16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8.388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我局能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的质量和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栏目信息内容较少,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还不强。虽然我局建立了信息员队伍,拓宽了信息的来源渠道,但信息量仍不足,政策信息公开仍不及时,大家对信息公开的重视度还不够。
(二)下步工作改进
下一年度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文件,加强监督保障。同时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上级文件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明确信息宣传的主体责任。二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有效,杜绝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的现象。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发布专员要注意审查拟发布稿件的正确性,避免错字、漏字现象发生。同时注重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注重信息的排版、字体等设置的规范。四是组织信息员培训,提高信息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局机关的信息发布专员要积极参加市级、县级组织的信息培训,同时加强自身学习,提升写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