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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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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旌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旌德县江村大道政务新区1号楼,电话:0563-8022661。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公信力,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打造公开、透明、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级网站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公开;公开内容涵盖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依法行政、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权责清单等,信息公开数量较去年进一步增加。

1.基础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27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会实录5条,发布回应关切16条,政策解读20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决策落实部署34条,重点领域19条;我局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公开优势,加大信息服务能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经济运行情况栏目,我局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数据,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

2.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县统计局实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局内各股室需要公开发布的文件或信息,先由分部门文件的审批及日常信息的发布均按制度执行。部门文件由各股室负责起草后,按要求填写发文稿纸,原稿交分管管负责人核稿,审核无误后交由局办公室审核,重要的、敏感的、全局性信息及数字信息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层层审核无误后,才能公布到政府信息网站。除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政府信息外,还通过公告栏等形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促使干部职工了解熟悉政务公开工作内涵,确保单位重点工作推进信息及群众关注关切热点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安排具体经办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多次,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发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按照省目录规范要求,县统计局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积极做好政府公开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将涉及到全县统计事业发展的各种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规划计划、统计局的职责职能、出台的各类文件等全部挂网,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党组成员、总统计师亲自抓,办公室业务水平好、工作作风扎实的人员,各股室负责人共同参与完成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分管领导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2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046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部分政务信息未能全面、准确地反映统计日常工作,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二)下步工作改进

1、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要求,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2、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