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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发布时间:2017-06-01 11:01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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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在2015年已实施省级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基础上,我省将于今年6月起开展省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严格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本次清理规范范围为:截至2017年5月31日前,省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国有、国家控股银行或经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清理规范分为自查报送和审核确认两个阶段。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自查基础上,做好现有银行账户撤销、归并和保留工作,经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后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按照规定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银行账户清理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根据要求,省直各部门牵头组织本部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规范工作,并对清理结果负责。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归并和撤销手续,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经本次清理后,如发现仍存在应撤销未撤销、违规开设的银行账户,视作单位“小金库”,将按照清理“小金库”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记者 吴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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