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委关于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全覆盖工作,县委决定一次性授权5个巡察组,向10个村党组织进行巡察延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二、巡察内容
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农村党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基层干部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参与宗教活动、基层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基层减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各巡察组巡察单位及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
举报电话:13865367876
巡察延伸单位:兴隆镇三峰村、三山村
县委第二巡察组
举报电话:13956585766
巡察延伸单位:云乐镇刘村村、张村村
县委第三巡察组
举报电话:13865306064
巡察延伸单位:孙村镇新建村、玉溪村
县委第四巡察组
举报电话:13865344201
巡察延伸单位:版书镇南关村、龙川村
县委第五巡察组
举报电话:15005630865
巡察延伸单位:俞村镇桥埠村、芳岱村
巡察组办公地点均在各村村委会,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组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旌德县委巡察办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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