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皖扶办〔2018〕116号)要求,《旌德县2019年扶贫项目库(调整后)》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且公示期无异议,现予公告,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镇、各县直相关单位要按照扶贫项目管理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中,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村委会要认真履行项目实施及群众发动中的工作职责,承担主体责任。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要全程参与项目管理和监督落实。镇、县直承办单位要加强项目跟踪督办,确保资金按时到位;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监管和验收。
财政局农业股:0563-8602954
扶贫局项目股:0563-8022029
省扶贫监督电话:12317
电子邮箱:ahjdfpb@126com
附件:旌德县2019年扶贫项目库(调整)
旌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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