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诺惠商贸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本局拟撤销旌德县诺惠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旌德县诺惠商贸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9日
听证告知书见图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共0条评论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