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旌德县2019年度小微项目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库征集公告》要求,旌德县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小微项目企业库进行了公开征集,入库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县公管局和行业监管部门审核,确定如下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 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1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小微项目企业库入库企业派公示的入库企业一览表中的委托代理人或法人携带身份证及公章来我局签订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提出异议申请的要求:有关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征集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公管局提出。异议函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
保证金退还:公示结束后未入库企业保证金予以退还;入库企业签订合同后保证金予以退还。
签订合同地点: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63-8601605
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
附件:公路养护施工企业库一览表(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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