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县民政局督促各镇认真核查,对条件好转或死亡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时清退,完成了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工作。
我县4月停发城市低保对象6人。1-4月累计停发城市低保对象22人,对享受类别发生变化的1人进行了类别调整。4月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9人,停发农村低保对象42人,对享受类别发生变化的11人进行了类别调整。1-4月累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20人,停发农村低保对象237人,对享受类别发生变化的29人进行了类别调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共0条评论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