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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07-12 15:52 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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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7月11日,县政府组织召开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秘宣宣出席会议并讲话,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采纳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措施。开展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工作,既是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味、巩固创建文明县城成果的需要,也是顺应群众呼声、惠及子孙后代的迫切需要,是民心所向。各有关部门必须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信心和决心,打好这场攻坚战,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整洁的城市环境。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及部门分工做好本职工作,把各自职责落实到位,确保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要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渠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限放的时间、区域,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限放管理规定。要强化协调配合。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将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落实专职人员,确保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能够层层落实,有序开展。要跟踪监督。在限放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敢于较真,要跟踪督查相关职能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对不作为、不尽职履职、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上报县监察委,确保工作取得成效。要定期会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会议,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互通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着力推进限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会上,宣读了《旌德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县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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