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卫生院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个,村卫生室5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站、所)1个,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1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728人,其中执业医师232人,执业助理医师71人,注册护士291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865张,其中医院680张,卫生院135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张。全年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65.5万人次。全县拥有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机构3个,全年检测284314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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