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国资委批准,旌德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22日对所属车辆(二手车)处置,在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络竞价系统对外公开转让。现将处置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标 的 名 称 |
起始价(万元) |
成交价(万元) |
竞得人 |
备 注 |
1 |
帕萨特牌SVW7183SJD(皖PA166警) |
0.80 |
3.50 |
霍 磊 |
|
2 |
江淮牌HFC6500A1C8F(皖PA248警) |
0.61 |
0.61 |
沈新元 |
|
如对以上处置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书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并留有真实的联系电话。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对恶意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或个人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投诉受理部门: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投诉受理热线:0563-8610391
旌德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