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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2号)

发布时间:2020-03-27 17:57 来源:旌德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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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疫情呈向国内“倒灌”的现实危险,根据中央和省、市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继续做好小区(村)人员管理、进一步推进服务业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和有序恢复开放公共场所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小区(村)继续做好人员进出管理。对小区(村)内居住人员一律实行体温检测、出示“安康码”绿码通行管理措施,检查无异常的,可自由进出。“安康码”扫码为黄码、红码或体温检测异常的,继续执行原管理规定,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社区(村)。

二、各类公共场所和生活服务行业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达到安全开业条件的基础上,可有序开放开业。

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继续暂缓开放或开业。中小学体育场馆(地)、线下培训机构(成人及非成人培训)开放或开业不得早于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中小学全面开学时间。需向公安机关申报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赛事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暂缓举办。

四、餐饮服务行业执行餐饮业从业规范要求,限制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提倡使用公勺公筷、实行分餐制等文明卫生就餐方式。

五、经营主体必须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恢复开放开业前须配备足够的防护物资,禁止大规模人员聚集。对出入口进入人员一律实行体温检测,规范实施“安康码”管理。

六、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指导服务,加强落实“通风+消毒、扫码+测温、口罩+间距”防控措施检查,确保公共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开业。对经营主体疫情防控不力、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予以相应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旌德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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