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全县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
二、全县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等公共场所(包括电影院、KTV、网吧等)暂停营业;
三、全县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全县宗教场所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
四、全县商场、酒店、宾馆、农贸市场、汽车站、高铁站、公共交通工具、住宅小区等场所全面实行“一日一消毒”措施;
五、全县酒店、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退费;
六、全县农(集)贸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实行阶段性休市;
七、动员广大群众佩戴口罩出行,外地返乡人员居家度假,尽量减少外出。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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