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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司法局2019年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9 15:31 来源:旌德县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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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旌德县司法局按照省厅、市局和县民生办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要求,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府责任,加强办案力度,深化便民服务,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科学发展,并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自评总结如下:

   一、2019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情况

   2019年我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任务数为190件。截止日前,共审批办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200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3%,其中刑事案件56件、民事案件143件,行政1件;共办结案件200件,结案率为100%;接待来访来电咨询2440件。

   我县共计划安排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经费19.5万元,实际投入21.5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投入10万元,县财政配套投入11.54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0%;已使用经费21.54万元,其中案件补贴、律师值班补贴等直接费用16.13万元,宣传培训等5.41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案件补贴占比为74.9%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宣城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得分标准(满分100分),结合考核标准自行自评,自评分100分。

   (一)项目立项情况(满分6分,自评6分)

      1.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分、自评4分)     

    经自查,旌德县司法局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绩效目标预期案件数量和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2分,自评2分)

    2019年省旌德县司法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为190件,全年共完成200件。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及规定的要求,确定实施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及服务质量标准等,绩效目标有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款项拨付中央及省级10万元,同级财政11.54万元,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和资金量相匹配。

    (二)资金落实情况(满分4分,自评4分)

    3、财政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4分)

    2019年,财政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三)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满分12分,自评12分)

    4、窗口建设(5分,自评5分)

    4.1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设立在旌德县政务中心大厅一楼司法局窗口,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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