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信件详情

网民:丁***

关于初次就业人员和有工龄人员进入事业单位试用期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1-05-25 15:28责任单位:旌德县政府(办公室)浏览量:29050 问题类型:建议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此条仅仅明确的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时间,我认为作为区分初次就业和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交了社保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不能完全一样都是12个月,应该有所区分,这样才公平合理,且周边县市也是这种做法,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交了社保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建议为6个月。请领导考虑,感谢!
回复单位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2021-05-25 15:28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5-25 15:28:38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单位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2021-05-27 10:00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旌德县事业单位管理的关心和关注。您所提的建议,我们将综合考量逐级请示上报。



旌德县人社局



2021年5月27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