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旌德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3-11-28 08:00
征集结束日期:2023-12-27 17:30
状态:已经结束
为了加强全县粮食储备管理,保证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县域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粮食储备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储备粮食轮换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至1621789049@qq.com,并请在邮箱主题注明“旌德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邮寄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江村大道政务中心1号楼3楼321室,邮政编码:2426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旌德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朱建平 联系电话:0563-8021463。
附件:《旌德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旌德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2023年11月28日
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7日,旌德县发改委(县粮储局)通过旌德人民政府网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旌德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意见征求期间,旌德县发改委(县粮储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旌德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