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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拟制定城区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2-06-09 08:06

征集结束日期:2022-06-17 18:06

状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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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周边市(县)道路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拟制定《旌德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附后)。依据制定价格程序,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6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旌德县发改委。


1.登录旌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2.电子邮箱:zj4974@163.com;

3.联系电话:0563-8028281。


附件:拟制定旌德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

拟制定旌德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适用范围

城西路、和平路、乔亭路西头、解放北路、河东路、和平花园小区前路段占用公共道路的临时停车泊位及各政府性投资建设的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二、收费标准

(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免费停车时间为30分钟,收费时段为:

1.城西路路内停车泊位、和平路路内停车泊位、解放北路路内停车泊位、河东路北段路内停车泊位每天上午8时至晚上21时;

2.其他道路临时泊位每天上午8时至晚上18时。

(二)公共停车场收费时段为全天24小时,免费停车时间为1小时。

(三)高铁站配套停车场收费时段为全天24小时,免费停车时间为30分钟。


类型

停放时间

汽车(7座及以下小型车)

收费标准(元/辆)

路内   停车泊位

30分钟

免费(实际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首个1小时

3(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后每30分钟

1(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

每日封顶

15

公共   停车场

1小时

免费(实际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首个2小时

3(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

后每小时

1(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每日封顶

15

高铁站 配套停车场

30分钟

免费(实际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首1小时

4(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后每小时

3(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每日封顶

25

三、其他事项

(一)停车收费优惠

1.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城市管理执法车、医疗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医疗废物转运、园林绿化、应急抢险、殡葬服务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不含一般性公务用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2.残疾人驾驶的专用机动车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泊位)停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3.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的无障碍停车位,应当向肢体残疾人免费提供;

4.政府举办大型活动,在政府划出的临时停车区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5.其他按照规定减免车辆停车服务费的情形。

(二)停车设施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主体、收费依据、车辆类型、分类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同时要加强管理,不断提升收费技术水平,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三)按月停放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与车主在上述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约定收费标准,并签订协议。

(四)本收费标准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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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2022年6月9日至6月17日止,旌德县发改委通过旌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微旌德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对《拟制定城区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群众通过邮箱和电话反馈了若干意见和建议,主要反馈问题及答复意见如下:

一、对收费行为的不理解

(一)群众反馈

1、认为旌德县群众收入较低,生活成本高,加上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停车收费会增加老百姓负担,而且影响外来旅游人员对旌德的印象。

2、认为停车收费一旦实施,影响周边没有监控的小道、小区,会有很多车辆停在里面,会给市民造成更大的出行不便,是否有相应举措应对。

(二)答复意见

目前,旌德县周边县市区均已实行停车服务收费,且在减少交通拥堵、维持社会秩序等方面效果显著。旌德县实行停车服务收费,通过停车收费智能化管理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能够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及时疏导,保障交通平安畅通,同时也可避免“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提高公共停车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盘活县区公共停车资源,切实缓解县城“停车难、行车难、管理难”等问题,提升居民出行舒适度和我县城市形象。

二、对收费范围的疑问

(一)群众反馈

认为公共道路的临时停车位无收费依据,应为公共资源,且政府没有运营和投资成本压力,也不能启用无人智慧停车系统,不应该收费。

(二)答复意见

旌德县城市停车场项目是根据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21]75号“关于旌德县城市停车场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代码:2103-341825-04-01-725524,拟对包括11个小汽车停车场和6个路内停车场改造升级,项目总投资约2116.46万元,所需资金由非标专项债解决。

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政策依据为:《安徽省定价目录》第5项第5条及《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第三项第5条,县人民政府有权限制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经批准占用公共道路建设的停车场(点),以及机场、码头、城市交通场站等特定场所机动车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三、对收费标准的异议

(一)群众反馈

1、认为免费停车时长太短,建议延长;

2、停车场24小时收费不合理、临时泊位收费时间太长,建议夜间停车免费;

3、认为收费标准较高,建议下调。

(二)答复意见

我县停车收费标准是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后拟定的,如群众停车需求和现有车位数量的供求矛盾、停车场及临时停车泊位的地理位置及周边县市区的收费标准等。

四、对收费收益的疑问

(一)群众反馈

停车收费的收益由哪些部门监管,收入用于什么,收支能否平衡。

(二)答复意见

收取的停车服务费,一是用于停车场正常运营维护;二是将继续投入到停车场用于持续发展;三是用于支付项目前期建设投入的资金利息支付。

五、对收费管理的疑问

(一)群众反馈

收费若由第三方机构管理,是否能规范、完善管理,不出现乱收、错收情况。

(二)答复意见

旌德县城市停车场工程(一期)项目全面建设完成后将由旌德县旅发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旌德县文创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运营中将执行审批公示收费标准,智慧停车系统自动计费,不会出现乱收,错收情况。同时县旅发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杭州逐一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技术支持,杭州逐一科技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金6000万元,现在全国有72家分公司,是一家硬件生产,软件开发及运营为一体的智慧停车服务公司。

六、老城区停车的供需矛盾

(一)群众反馈

1、老菜市场、影剧院宿舍、营坎路、 张家坦、梓山小区、城西路、瑞士社区等老城区地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尤其是居民居住区域内停车位缺乏,居民和商户长期停车的负担太大;

2、居民和商户具有包月收费的优先申请权,停车收费给予较大优惠;

3、将老菜市场场地改造成停车场向周边居民分时段有偿或免费开放,缓解周边居民车辆停放压力。

(二)答复意见

实行停车收费后,能有效避免僵尸车、无序占用停车位等情况,通过加强管理能大幅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运营单位也会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更多的符合需求的政策。

有长期停车需求的车主也可与经营者在我县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约定包月费用并签订协议,减轻长期停车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