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近日,旌德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旌德县华佳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全面开展城区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工作。
根据《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旌德县从2020年12月1日零时起,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全年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做好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县应急局在前期摸排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烟花爆竹回收处置工作,截至目前,8家取证经营户已与旌德县华佳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签订回收协议。
下一步,县应急局将联合华佳公司逐家开展烟花爆竹回收工作,确保全县烟花爆竹禁售禁燃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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