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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入选“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

发布时间:2020-05-21 15:01 来源:旌德县检察院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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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检察院下发通报,向全省推广展示2019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经验和工作品牌,旌德县检察院“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生态检察工作成功入选。据悉,此次推广的工作品牌全省仅9个。

近年来,县检察院围绕县委“两山”基地建设,在全市率先成立生态检察办案组,办理的白沙水库水污染公益诉讼案入选高检院《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高检院《方圆》杂志就该院生态检察办案情况做专题推介。

聚焦水资源保护,护航生态文明绿色发展。针对13家采砂企业无证采砂,对国土、水务、环保三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3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立案监督5件,移送非法采砂中黑恶线索2件。针对绩溪板桥水力发电总站暴力排污案,依法向县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要求侵权人对侵权事件造成的环境损失,应急处置费用等88.96万元进行赔偿,得到一审二审法院的支持。

聚焦森林资源保护,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对26起滥伐、盗伐林木案实行“公益林抚育”和补植复绿,督促林业部门监管盗伐滥伐者补植 380多亩的植树造林。结合办案,对林业部门提出生态保护方面检察建议20余次,全方位地构筑森林资源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聚焦矿产资源保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5家大理石矿企业没有落实生态修复,国土资源管理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造成矿区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生态检察办案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进生态修复。

聚焦土壤资源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督促环保部门正确履职,两年来对环保部门发出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共12份。聘请知名律师和自媒体共8名为“绿盾自愿者”,运用公益随手拍功能,广泛收集破坏生态资源领域以及公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问题,推动解决当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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