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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509-00095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5-09-11 发布日期: 2025-09-11
发文字号: 政办〔2025〕38号( JDXG-2025-02-08)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旌德县住建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8602715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509-00095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5-09-11
发布日期: 2025-09-11
发文字号: 政办〔2025〕38号( JDXG-2025-02-08)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旌德县住建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86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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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旌德县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办〔202538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旌德县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911日      

 

旌德县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旌德县实际,统筹推进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构建、市场活力激发和民生保障兜底,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一)保持动态供需平衡

1.精准调控土地供应。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的新机制,通过编制住房发展规划,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根据人口变化合理确定住房需求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引导配置金融资源,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二)探索现房销售模式

2.推进现房销售试点。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以点带面原则,不断提高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的比重和规模,从源头解决交房难”“入住难”“办证难等问题,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交房即办证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新模式,探索建立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促进投资销售双提升

(一)需求侧精准发力

3.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对于个人在我县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和购买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等同于购房人所缴纳的契税金额,补贴金额按照四舍五入方式精确到个位数。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条件,有未满18周岁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在我县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二孩家庭额外补贴200/㎡(单套上限2万元),三孩家庭额外补贴300/㎡(单套上限3万元),三孩以上家庭不享受额外补贴。同时满足上述两种购房补贴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4.人才安居计划。20252026年计划配置一定数量全装修人才公寓,配套共享书房。

(二)供给侧精准发力

5.提升商品住房品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力建设好房子,优化商品住房户型设计,鼓励高品质住房建设,进一步释放改善型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6.强化融资贷款支持。充分发挥好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进符合“5+5”融资条件和标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白名单,一视同仁做到应贷尽贷,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稳市场、稳预期。

7.强化住房质量保障。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升住宅工程品质引导开发企业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活动,提前化解工程质量纠纷。

三、强化多层次住房保障

8.稳步开展城市更新。根据上级城市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编制我县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分片区抓好实施。

9.持续推进老旧房屋自主更新。继续推进实施老旧房屋自主更新工作,发挥政府协调服务职能,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业主自筹建设,鼓励国有企业参与运作的方式,推进老旧房屋自主更新。

10.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使用。公租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资源真正惠及急需群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1.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根据上级有关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工作部署,引导国有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分批回购一定数量中小户型现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12.探索市场化以旧换新。探索国有企业试点商品房以旧换新工作,制定商品房以旧换新标准化操作流程把握旧房评估定价、新房选购签约、签订置换协议等重点环节细化操作细则,并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13.推进征迁房票安置。加快推进征迁安置工作,鼓励城市规划区一级控制区范围内D级危房采取房票安置,推动存量住房去化。房票购房按照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14.推进地下车库(位)办证。针对新建住宅小区地下非人防车库(位),完善预(销)售审批制度,推动开展不动产权登记业务。

本实施意见自202571日起施行,有效期贰年,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政策执行。本实施意见执行中的有关具体问题,由县住建局负责做出补充规定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5-09-11 19:25 信息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