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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旌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http://www.ahjd.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3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43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46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4条,部门项目13条和行政权力运行结果103条。及时更新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45条;发布涉农政策解读7条,旌德农情、惠农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7条,行政许可事项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持续提升办理质量与效率。通过细化办理流程、强化审核把关,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涉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巩固。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配套工作制度,清晰划定各责任部门职责边界,夯实工作责任。严格推行信息发布“三审制”,从源头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针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闭环整改,以问题整改为抓手补齐工作短板。通过一系列制度化、规范化举措,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入标准化管理新阶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强化政务网站运营管理,严把信息审核关,确保内容准确、及时、权威。优化栏目设置和目录体系,规范发布标准,提升信息质量。专人维护基层“两化”涉农补贴、水利领域专题栏目,保障重点信息规范呈现、便捷查询。
(五)监督保障
积极派员参加县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服务质效;同时不定期开展网站监督检查,严把信息发布时效与质量关。
2025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5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足,部分人员将公开视为额外负担,主动公开意识薄弱,涉农政策、补贴发放等关键信息披露不及时;二是业务能力欠缺,对公开标准、流程掌握不熟练,信息解读晦涩,贴合农民需求不足;三是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咨询回应拖沓,主动收集反馈的积极性不够。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做好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提高工作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强化协同联动,规范信息管理。严格规范信息从收集、审核到发布的全流程管理,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是创新丰富形式,提升解读质效。创新丰富解读形式,明确解读范围,压实解读责任,积极采用新颖的形式进行解读,依托全媒体矩阵扩大解读覆盖面,推进政策解读提质增效,推动政策精准落地、深入人心,切实增强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与认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印发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配套工作制度,逐项明确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限,确保任务落地。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从信息采集、编辑到发布全流程严把质量关,持续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步入标准化管理轨道。
二是做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涉农、水利等核心领域,建立信息定期更新与即时公开机制。对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等涉农补贴事项,全面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申请指南、监督举报电话,以及资金分配方案、实际使用情况等关键信息,确保补贴政策透明化、资金使用规范化,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