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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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物价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4 00:00 来源:旌德县物价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办〔2018〕17号文件要求,现公布2017年度旌德县物价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本报告年度县物价局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的修编及更新工作,完成了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价格执法依据、行政审批事项、涉企服务收费标准等修改,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规程,使其更贴近工作实际,更突显便民服务,更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了信息公开的经常性和持久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县物价局设立有专门网络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录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基本形成了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建立目录规范、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

(三)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明确各股室、分局、中心的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内外结合,上下努力,不断推动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在旌德信息公开网上,县物价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可查询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决策公开、行政执法、部门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价格监测、建议提案办理、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决策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规划计划和精准扶贫情况等。

(四)确保价格投诉举报平台正常运行,实现价格执法信息化和规范化运作

着力加强“12358”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充分发挥 “12358” 价格投诉举报热线的重要作用,实行举报电话24小时接听制度。设专人接听、记录,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迅速处理、及时反馈。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本报告年度县物价局未发布过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本报告年度县物价局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等形式自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每周监测,按时公布城市居民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结果,确保群众及时了解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信息。

(三)县物价局严格按照省、市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预、决算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本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确保财政信息公开、透明。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县物价局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报告年度县物价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泄密情况

本报告年度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与不足

本报告年度县物价局积极公开本部门的信息动态,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没有发生因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群体事件或群众投诉。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便捷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8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大政府价格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物价工作,了解价格信息公开渠道,使价格信息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价格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价格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价格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把旌德政府门户网站和宣城市物价网作为价格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